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要求的消防许可是指什么

消防方面的许可呗。建筑设计及装修设计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设计备案;建筑验收和装修验收通过消防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开业前经过“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通过就可以开业了。
1、这个不算麻烦,到工商那儿变更一下就行了2、变更工商之后,再到消防那儿变更一下就行了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要求的消防许可是指什么

2,旅店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特种行业许可证么

旅店业需要两个前置许可、1、旅馆业由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公共场所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需要!!看到很多旅店都挂着这个证!
是的,先还要办理消防许可证

旅店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特种行业许可证么

3,哪些行业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列为特种行业的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4,旅店需要什么证件才可以正常营业

开旅馆,开办条件: 1、房屋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商业用户质量标准; 2、以每只床位实际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上,总床位30只以上; 3、旅馆业的住宿登记、计算机信息管理、会客登记、旅馆贵重物品寄存保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4、达到环保要求:楼上没有居民居住,且距离周边居民住宅20米。所需手续: 1、带好身份证到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名称预核准登记; 2、到公安局(区)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旅馆业; 3、到卫生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凭旅馆名称核准通知书到消防支队办理消防许可证; 5、持以上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房子租赁合同签订后,你有了法定经营地址,去工商申请名称,去办特种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 所有手续合法了,开始装修——装修结束工程验收合格——消防、卫生等办许可-没有通过,经整改再通过——试营业。
1、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由工商部门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3、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证》。 4、持前面几个办理好的证件,带自己的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到工商部门领取并填写《企业登记申请表》,一起将所有材料提交工商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了。 5、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开业了,不过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月内还必须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办理旅店经营特许证所需的资料

审批项目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第4条。  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批准后2个工作日制作许可证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的申请书;  2、申办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无上级的除外);  3、法人代表任命书、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三资企业的外方代表需持北京市居留证复印件,非本市户口需提交暂住证、务工证复印件);  4、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法人代表政审材料;  5、经营用房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质量鉴定书(区县局房屋质量鉴定站出具);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7、方位图、平面图;  8、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  9、治保会或治保小组登记表,从业人员名单;  10、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回执单,将申办材料移交复审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充的材料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办人。申办人补充材料完毕后,经查验合格,转入复审程序。  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  1、在军事禁区、重要仓库和要害部门200米范围内不得开办旅店业;  2、房屋建筑牢固,楼层服务台设置合理,具备必要的安全防盗设施;  3、具备相应的防火设施,涉外旅店业须有烟感报警装置;  4、客房内床柜摆放合理,通道不得小于120厘米,床柜间距不得小于70厘米。门锁一律用暗锁,并有防插片开启装置;  5、出入道(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0厘米。安全出口具有明显标识,安全门向外开启,配置必要的应急照明设备;  6、利用人防工程和地下室开办旅馆业不得设置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须设两个以上出口,距出入通道最远客房不得超过60米,人防工程按照《人民防空法》办理;  7、财务室、行李室等重点部位门窗须设“三铁”防护,并设专人负责;  8、须配置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并使用特种行业管理专用软件;  9、250张以上床位须设专门保卫机构,250张以下床位须设专门保卫人员;  10、客房区须与办公区、文化娱乐设施分离,或设专人把守。  本岗位负责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现场进行检查。  对符合复审标准的,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行业审批检查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交审定人员。  不符合复审标准的,中止审核,在行业审批检查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中止审核”的意见和理由后,转审定程序。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复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主管处(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符合审定标准的,填写行业审批检查表,提出审定意见,转审核程序。  时限:5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定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县局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程序查验申办材料。  对符合审核标准的,签署意见。  时限:3个工作日。  五、告知  岗位责任人:分、县局治安处(科)审批组人员。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岗位职责及权限:  待市局审批完结后,按工作标准制作许可证,并通知申办人领取。  时限:2个工作日。  六、监督措施:  1、审核情况每月向上级报告一次,年度总结报告。  2、建立投诉制度,每个单位要对外公布投诉电话。  3、对投诉处理由分县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受理。  4、对投诉案件,要做到件件有回音。  5、纳入内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  具体费用视乎所处地理位置,规模等而定.

文章TAG:旅馆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条件旅馆  办理  特种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