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旅游团一定要带身份证吗

最好带吧,只有号码不太方便。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购买门票,出入酒店是需要身份证和本人核对的,复印件是可以的。而且貌似火车票现在也需实名认证。

报旅游团一定要带身份证吗

2,跟团去旅游需要收身份证吗用别人的身份证号码可以吗

现在国内住酒店都需要身份证登记的。一般跟团旅游,一个团队要至少提供90%的身份证酒店才给办理入住的。所以,如果有身份证最好还是带上身份证。 “是不是一定要跟报名参团时的身份证一样”,不是很明白你这话的意思。一般参团旅游,报名时提供的...
这个很正常,如果是跟的那种低价团,肯定是要买东西的,不然人家没钱赚

跟团去旅游需要收身份证吗用别人的身份证号码可以吗

3,旅行社或其人员有什么资格证或者执业证书

经理证是已经取消了,还有领队证(需要你在当地具有处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就职,才有机会考取,离开此旅行社证件收回)出国旅游相当于国内导游证;还有特殊的资格证(例如台湾领队证,只有当地具有经营台湾处境资质的旅行社才能考,跟领队证同理),当然还有会计。
经理应该有旅游经理资格证 导游要有导游证
旅行社里的有:导游证领队证旅行社经理资格证还有一个现在没有认证的非正式的op证开旅行社一定要有一位拥有有经理资格证书。公司经理上级定,部门经理路要硬,销售经理需拼命,没有头衔自任命,哪有经理资格证?纯属谋钱瞎糊弄,取消经理资格证,原来导游最有用。 经理证现在很多景点都不能用了,宁波就好几个地方进不了,杭州也有几个不能进,想免费玩景点的话还是导游证好用,不过导游证要养它的费用也挺高的,有些私营景点不带团也进不去。 导游证混门票好用,我就混了大半个中国,普陀山可以用,黄山可以、山东所有地方都是免票。很多人说的不能的地方,我都是在没带团、景区也没有其他团的情况下进去的,经理证太不好用了!!

旅行社或其人员有什么资格证或者执业证书

4,酒店与旅游管理可以考哪些证件

英语四六级和国家二级计算机是必要的。考外语导游证的话先过了中文导游考试吧,不然到时两个得一块儿考,外语导游考试也分笔试和面试,面试的题基本和中文的一样,就是全部翻译成英文就OK了。至于到底从事酒店还是旅游业的话,看你自己了,不管哪个都很辛苦啊,考完导游证你可以当兼职导游试试看,然后实习的话,多半是去酒店,到时也可以体验一把,比比看就知道啦。
(一)特级导游员:采取以评审考核为主,以考试为辅的方式。评审采用论文答辩、跟团实查和专家审议三种形式;考试工作表现、导游技能、遵纪守法和游客反映;考试第二外语或一种方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工作步骤为省(区、市)旅游局初评,国家旅游局评定。 (二)高级导游员: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词创作和口译(中文导游员不考)两科。考核、评审方式和工作步骤与特级导游员相同;对高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 (三)中级导游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专业知识(含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三部分内容)、现场导游两科。考核方式与高级导游员相同。中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两年组织一次。考试以国家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考核以省(区、市)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 (四)初级导游员:采取考核方式。凡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成为初级导游员。旅游管理专业是随着我国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产业的发育而建立的一个新型学科。在我国,这门学科的产生只有二十年的时间,但已成为管理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学科部门。旅游管理已与工商管理并列,是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

5,开旅馆要办哪些证件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旅馆需要办《消防检查合格证》,需要办《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需要办《卫生许可证》先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先确定呢的旅馆的名字。然后同时办理第1、2、3、点的证件。办好之后才去办第四点的工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之后才去把税务登记证。1、公.安部门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因为旅业属于特种行业,所以需要这个证2、消.防部门的《消防检查合格证》,消防检查一定要通过才行3、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旅馆属于公共场所,所以需要《卫生许可证》4、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做生意,都是需要营业执照的啦5、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按章纳税是公民的义务p.s.如果你的招待所还卖食品,那么还得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果还做快餐饭市,那么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开旅店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1、首先开社临时帐户,存入资本金,去会计师事务所做验资报告 2、去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确定名称后,提交有关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办理营业执照 3、带上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受理通知书(受理回执),去公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需要场地审核) 4、要去办理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许可证(需要经营场所所有消防用具及消防提示等),去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现场审核) 5、要拿到营业执照需要上述的2证齐全,这就是所谓的“前置审批”,等拿到营业执照后带上营业执照去刻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6、带上营业执照、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去银行开社基本帐户,并将临时帐户上的资本金转入基本帐户(此时您的资本金才可以提出并使用) 7、带上营业执照、公章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带上营业执照、公章去国税分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8、带上营业执照、公章去地税分局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6,旅社都要办哪些证件

能办 你直接去工商局 他们会告诉你要办哪些相应的证件 最重要的是消防安全许可证 这个证下来了 其他就好办了我只负责回答问题 至于请客送礼 那完全是你能力范围的事(你想一分钱不花而办到证件齐全 这个很有难度 呵呵)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六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7,旅行社的四大证件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场所。具体指具有相对稳定性及足够的营业用房。(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具体指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设立国际旅行社的,还应包括业务用汽车等。(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具体指:持有同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名;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其中设立国际旅行社的,有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3名,设立国内旅行社的有部门经理或业务丰管人员1名;设立国际旅行社的有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设立国内旅行社的有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其中,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应当交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应当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并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2.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捉交的文件 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下列文件:(1)设立申请书。其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中英文名称利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中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2)设立旅行社可行件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资金条件、人员条件以及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问题。(3)旅行社章程。该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经营场所证明。(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3.申请开办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得拟设地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行政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国内旅行社的,应当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1)审核原则。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①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②符合旅游市场需要;③具备条例规定的申请旅行社条件。 (2)审批期限。受理申请国际旅行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报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并通知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 (3)颁证、领取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许可证的60个工作日内,持批准设立文件和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的,应当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手续。 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旅游业务。
找个大品牌的旅行社签合同之前看清楚行程一定要问的是有没有强制消费,进几个店,含不含旅游意外险还有就是不强制消费不等于不进店,一般要配合导游进店,不买就好价格低不等于品质好,旅行社该赚的还是会赚,一定要选择品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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