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星级酒店设计规范

1.《旅馆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酒店的设计规范2.五星级酒店可以多参考一份资料,叫《星级酒店评定标准》,这是每个五星级酒店必须达到的基础条件。3.每个星级酒店经营方,比如洲际酒店集团,都有一份自己的标准,这个可以到方案深化阶段再具体调整。

五星级酒店设计规范

2,酒店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哪些内容酒店建筑设计哪家公司专业

绿维创景在发展度假酒店建设设计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结合他们的相关案例,就如何打造酒店进行初步的系统梳理,提出了打造酒店的一般方式。他们认为,度假酒店的打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即以市场研究与资源整合为基础工程,以主题定位为核心工程,以度假环境营造、度假载体设计、休闲项目配套、生活方式构建及运营模式设计为五大支撑工程构成的系统工程。更多酒店建筑设计的案例研究详见绿维创景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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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宾馆建筑设计都要查些什么规范或资料呢

挑主要的说啦,实质上远不止下面几个:1、《旅馆建筑设计规范》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如果是高层的话)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1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15、《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19、《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如果需要进行土地基处理的话)。。。。。。。。。。。。。。。。。。。。
你好!《酒店建筑设计规范》自己上网搜索下,有下载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做宾馆建筑设计都要查些什么规范或资料呢

4,酒店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要看你的酒店所拥有的的具体内容了。至少会涉及:《旅馆建筑设计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其他的要看酒店的具体内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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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1、可以去找建筑网里搜,找到电子版:这里面是最新的。直接在百度中搜索到的可能不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过期的规范。因为有的规范更新比较慢,有的比较快,建议您到我推荐的网站中去查看2、可以去找建筑网里搜,找到电子版:这里面是最新的。直接在百度中搜索到的可能不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过期的规范。因为有的规范更新比较慢,有的比较快,建议您到我推荐的网站中去查看

5,度假酒店设计要遵循哪些原则

酒店设计的四要素要素一:地域性度假酒店大多选址于远离城市的度假地或风景区,依托滨海或是山地等自然资源。包括气候资源、自然植被资源、地形地势资源等。设计充分考虑其地域性就是充分尊重、利用当地资源,体现设计结合自然的可持续原则。对气候资源的运用就是要使建筑的结构适应当地气候,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采光以节约能源,符合生态旅游的发展趋势。自然植被资源是酒店的绿色屏障,合理的植物设计能调节环境的微气候,提高室内的热舒适度。而对于地形地势资源的运用就是要做到设计依山就势,顺应地形地貌,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因素。地域性避免了酒店的“千店一面”的现象,是实现生态型度假酒店特色化不可或缺的设计手段。要素二:文化性文化性增加了酒店的内涵,酒店文化形态是酒店的“魂”。文化元素的植入能让酒店更加让人难忘。绿维创景认为,可以通过现代休闲文化与传统民俗文化的交融、提升,以及设计手段的转换来实现。例如,在七仙瑶池酒店的设计中,我们将七仙女下凡此地的传说作为文化元素运用到酒店的规划、建筑设计之中。另外,若项目地文化资源比较薄弱,我们应挖掘当地资源,进行文化的提炼,植入外来休闲文化,接轨国际,创造特色文化主题酒店。要素三:时代性社会、科技、经济在不断发展变化,酒店的设计同样需要与时俱进。能源与环境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体现到酒店设计领域,就是把对节能、生态、低碳的考虑,落实在设计实践中。设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减少人工能源的运用。多运用乡土材料进行设计,少用混凝土等材料,以免产生过量的建筑垃圾。土地开发时对地块的生态敏感度做充分的调查,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例如山体度假酒店体量宜小不宜大,宜散不宜聚,此种设计手法就是为了尽可能的保护原有生态环境。要素四:经济性实用、经济、美观为建筑设计的三要素。形式美感服务于使用功能。对于酒店设计而言,如何能在控制经济成本的前提下做出实用美观的设计?在酒店策划、土地开发、酒店设计、施工选材等各个环节都始终把节约成本作为一个重中之重。例如在土地开发阶段,通过GIS分析对土地的适建性做出准确的评价,土地开发应具有集约性特征,对适宜开发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的同时,结合地形特征,有效合理利用可开发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土方量工程。在酒店设计时,满足其功能的同时应尽量减少建筑工程量,巧妙利用自然地形。此外,就地取材等手法都可有效的节约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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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旅馆设计的规范

啊,你好,给你一个这方面的设计规范,不过,年头有点远,供你参考,希望多少对你有所帮助!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90 ) 第1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20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 第1.0.4条 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 基地。 一、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并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良好的地区。 二、在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基地的选择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条例和保护规划的要求。 三、在城镇的基地应至少一面临接城镇道路,其长度应满足基地内组织各功能区的出入口、客货运输、防火疏散及环境卫生等要求。 第2.0.2条 一、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候特征、具体环境,妥善处理与市政设施的关系。 二、主要出入口必须明显,并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主要出入口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入口车道上方宜设雨棚。 三、不论采用何种建筑形式,均应合理划分旅馆建筑的功能分区,组织各种出入口,使人流、货流、车流互不交叉。 四、在综合性建筑中,旅馆部分应有单独分区,并有独立的出入口;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响旅馆本身的使用功能。 五、总平面布置应处理好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的关系。对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客房区和邻近建筑。 六、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合,并便于维护和检修。 七、应根据所需停放车辆的车型及辆数在基地内或建筑物内设置停车空间,或按城市规划部门规定设置公用停车场地。 八、基地内应根据所处地点布置一定的绿化,做好绿化设计。 第3章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3.1 一般规定 第3.1.1条 公共用房及辅助用房应根据旅馆等级、经营管理要求和旅馆附近可提供使用的公共设施情况确定。 第3.1.2条 建筑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分区明确、联系方便,保证客房及公共用房具有良好的居住和活动环境。 第3.1.3条 建筑热工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 第3.1.4条 建筑体型设计应有利于减少空调与采暖的冷热负荷,做好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和隔热,以利节能。 第3.1.5条 采暖地区的旅馆客房部分的保温隔热标准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第3.1.6条 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在客房楼内时,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 第3.1.7条 室内应尽量利用天然采光。 第3.1.8条 电梯。 一、一、二级旅馆建筑3层及3层以上,三级旅馆建筑4层及4层以上,四级旅馆建筑6层及6层以上,五、六级旅馆建筑7层及7层以上,应设乘客电梯。 二、乘客电梯的台数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 三、主要乘客电梯位置应在门厅易于看到且较为便捷的地方。 四、客房服务电梯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置。五、六级旅馆建筑可与乘客电梯合用。 五、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3.1.9条 当旅馆建筑中采用方便残疾人设施时,应符合现行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2 客房部分 第3.2.1条 客房。 一、客房类型分为:套间、单床间、双床间(双人床间)、多床间。 二、多床间内床位数不宜多于4床。 三、客房不宜设置在无窗的地下室内,当利用无窗人防地下空间做为客房时,必须设有机械通风设备。 四、客房内应设有壁柜或挂衣空间。 五、客房的隔墙及楼板应符合隔声规范的要求。 六、客房之间的送风和排风管道必须采取消声处理措施,设置相当于毗邻客房间隔墙隔声量的消声装置。 七、天然采光的客房间,其采光窗洞口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8。 八、跃层式客房内楼梯允许设置扇形踏步,其内侧0.25m处的宽度不应小于0.22m。 第3.2.2条 客房净面积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第3.2.3条 卫生间。 一、客房附设卫生间应符合表3.2.3-1的规定。 二、对不设卫生间的客房,应设置集中厕所和淋浴室。每件卫生器具使用人数不应大于表3.2.3-2的规定。 三、当卫生间无自然通风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排气措施。 3.3 公共部分 第3.3.1条 门厅。 一、门厅内交通流线及服务分区应明确,对团体客人及其行李等,可根据需要采取分流措施;总服务台位置应明显。 二、一、二、三级旅馆建筑门厅内或附近应设厕所、休息会客、外币兑换、邮电通讯、物品寄存及预订票证等服务设施;四、五、六级旅馆建筑门厅内或附近应设厕所、休息、接待等服务设施。 第3.3.2条 旅客餐厅。 一、根据旅馆建筑性质、服务要求、接待能力和旅馆邻近的公共饮食设施水平,应设置相应的专供旅客就餐的餐厅。 二、一、二级旅馆建筑应设不同规模的餐厅及酒吧间、咖啡厅、宴会厅和风味餐厅;三级旅馆建筑应设不同规模的餐厅及酒吧间、咖啡厅和宴会厅;四、五、六级旅馆建筑应设餐厅。 三、一、二、三级旅馆建筑餐厅标准不应低于现行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的一级餐馆标准;四级旅馆建筑餐厅标准不应低于二级餐馆标准;五、六级旅馆建筑餐厅标准不应低于三级餐馆标准。 四、为旅客就餐的餐厅座位数,一、二、三级旅馆建筑不应少于床位数的80%;四级不应少于60%;五、六级不应少于40%。 五、旅客餐厅的建筑设计除应符合上述各款规定外,还应按现行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餐馆部分的规定执行。 第3.3.3条 会议室。 一、大型及中型会议室不应设在客房层。 二、会议室的位置、出入口应避免外部使用时的人流路线与旅馆内部客流路线相互干扰。 三、会议室附近应设盥洗室。 四、会议室多功能使用时应能灵活分隔为可独立使用的空间,且应有相应的设施和贮藏间。 第3.3.4条 商店。 一、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设有相应的商店;四、五、六级旅馆建筑应设小卖部。设计时可参照现行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二、商店的位置、出入口应考虑旅客的方便,并避免噪声对客房造成干扰。 第3.3.5条 美容室、理发室。 一、一、二级旅馆建筑应设美容室和理发室;三、四级旅馆建筑应设理发室。 二、理发室应分设男女两部,并妥善安排作业路线。 第3.3.6条 康乐设施。 一、康乐设施应根据旅馆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置。 二、康乐设施的位置应满足使用及管理方便的要求,并不应使噪声对客房造成干扰。 三、一、二级旅馆建筑宜设游泳池、蒸汽浴室及健身房等。 3.4 辅助部分 第3.4.1条 厨房。 一、厨房应包括有关的加工间、制作间、备餐间、库房及厨工服务用房等。 二、厨房的位置应与餐厅联系方便,并避免厨房的噪声、油烟、气味及食品储

7,求旅馆建筑设计规范急

原发布者:ZY1064937530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20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第1.0.3条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第1.0.4条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基地。一、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并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良好的地区。二、在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基地的选择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条例和保护规划的要求。三、在城镇的基地应至少一面临接城镇道路,其长度应满足基地内组织各功能区的出入口、客货运输、防火疏散及环境卫生等要求。第2.0.2条总平面。一、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候特征、具体环境,妥善处理与市政设施的关系。二、主要出入口必须明显,并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主要出入口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入口车道上方宜设雨棚。三、不论采用何种建筑形式,均应合理划分旅馆建筑的功能分区,组织各种出入口,使人流、货流、车流互不交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至少设有20间出租客房的城镇旅馆建筑设计。有特殊需求的旅馆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第1.0.3条 根据旅馆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质量标准和设备,设施条件,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第1.0.4条 旅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当设计旅游涉外饭店时,应有明确的星级目标,其功能要求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 基地。一、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并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良好的地区。二、在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基地的选择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条例和保护规划的要求。三、在城镇的基地应至少一面临接城镇道路,其长度应满足基地内组织各功能区的出入口、客货运输、防火疏散及环境卫生等要求。第2.0.2条 总平面。一、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候特征、具体环境,妥善处理与市政设施的关系。二、主要出入口必须明显,并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主要出入口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入口车道上方宜设雨棚。三、不论采用何种建筑形式,均应合理划分旅馆建筑的功能分区,组织各种出入口,使人流、货流、车流互不交叉。四、在综合性建筑中,旅馆部分应有单独分区,并有独立的出入口;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响旅馆本身的使用功能。五、总平面布置应处理好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的关系。对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客房区和邻近建筑。六、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合,并便于维护和检修。七、应根据所需停放车辆的车型及辆数在基地内或建筑物内设置停车空间,或按城市规划部门规定设置公用停车场地。八、基地内应根据所处地点布置一定的绿化,做好绿化设计。第三章 建筑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3.1.1条 公共用房及辅助用房应根据旅馆等级、经营管理要求和旅馆附近可提供使用的公共设施情况确定。第3.1.2条 建筑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分区明确、联系方便,保证客房及公共用房具有良好的居住和活动环境。第3.1.3条 建筑热工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第3.1.4条 建筑体型设计应有利于减少空调与采暖的冷热负荷,做好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和隔热,以利节能。第3.1.5条 采暖地区的旅馆客房部分的保温隔热标准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第3.1.6条 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在客房楼内时,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第3.1.7条 室内应尽量利用天然采光。第3.1.8条 电梯。一、一、二级旅馆建筑3层及3层以上,三级旅馆建筑4层及4层以上,四级旅馆建筑6层及6层以上,五、六级旅馆建筑7层及7层以上,应设乘客电梯。二、乘客电梯的台数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三、主要乘客电梯位置应在门厅易于看到且较为便捷的地方。四、客房服务电梯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置,五、六级旅馆建筑可与乘客电梯合用。五、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第3.1.9条 当旅馆建筑中采用方便残疾人设施时,应符合现行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第四章 防火与疏散第4.0.1条 旅馆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现行的防火规范外,还应符合本章的规定。第4.0.2条 高层旅馆建筑防火设计的建筑物分类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建筑物的分类         表4.0.2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50m一类一类二类二类二类二类>50m一类一类一类一类一类一类第4.0.3条 一、二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电梯的设置等均应按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第4.0.4条 集中式旅馆的每一防火分区应设有独立的、通向地面或避难层的安全出口,并不得少于2个。第4.0.5条 旅馆建筑内的商店、商品展销厅、餐厅、宴会厅等火灾危险性大、安全性要求高的功能区及用房,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设置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排烟设施。第4.0.6条 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第4.0.7条 公共用房、客房及疏散走道内的室内装饰,不得将疏散门及其标志遮蔽或引起混淆。第4.0.8条 各级旅馆建筑的自动报警及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应符合现行的《火实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第4.0.9条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便于维修和管线布置最短的地方,并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出口。第4.0.10条 消防控制室应设外线电话及至各重要设备用房和旅馆主要负责人的对讲电话。第4.0.11条 旅馆建筑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及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标准及范围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第4.0.12条 电力及照明系统应按消防分区进行配置,以便在火灾情况下进行分区控制。第4.0.13条 当高层旅馆建筑设有垃圾道、污衣井时,其井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第五章 建筑设备第一节 给水排水第5.1.1条 给水排水设计除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防火规范外,还应符合本节的各条规定。第5.1.2条 给水。一、给水设计应有可靠的水源和供水管道系统,以满足生活和消防用水要求,当仅有一条供水管或供水量不足时,应按有关防火规范和生活供水要求设置蓄水池。二、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表5.1.2的规定。生活用水定额       表5.1.2建筑等级用水量(升/最高日·每床)小时变化系数一级、二级400~5002.0三   级300~400四级、五级200~300六   级100~2002.5~2.0注:食堂、洗衣房、游泳池、理发室及职工用水等用水定额应按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执行。三、客房卫生间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最高不宜超过350kpa(3.5kg/c㎡),水压超过上述规定时,应考虑分区供水或设减压装置.四、水箱间和水泵房位置应尽量避免与客房及需要安静的房间(电子计算机房、消防中心等房间)毗邻,并应便于维修和管理。泵房及设备应采取消声和减震措施。高层建筑的水泵出水管应有消除水锤措施。 五、贮水池、高位水箱应有防污染措施,且容积不宜过大,以防水质变坏。六、采用非饮用水做冲洗和浇洒等用水时,应有明显的标志,非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饮用水管道相连。第5.1.3条 排水。一、排水系统应根据室外排水系统的制度和有利于废水回收利用的原则,选择生活污水与废水的合流或分流。二、地下室排水泵宜采用潜水泵,自动开、停。三、厨房宜采用明沟排水。第5.1.4条 热水。一、热水系统应优先采用废热和城市热力管道为热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但一、二级旅馆建筑应有备用热源。加热设备宜采用容积式热交换器,并有一定贮备量。二、生活热水用水定额应符合表5.1.4的规定。生活热水用水定额         表5.1.4建筑等级65℃热水(升/最高日·床)一级、二级150~200三   级120~150四级、五级100~120六   级50~100注:①食堂、洗衣房、游泳池、理发室及职工用水等用水定额应按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执行。 ②表内所列用水量已包括在表5.1.2生活用水定额中。 ③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设计小时耗热量;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根据使用热水的计算单位数、用水户额计算;四、五、六级及用于会议的旅馆按卫生器具数、同时使用百分数计算。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加热前是否需要软化,应根据水质、水量、使用要求等确定。四、热水系统各用水点处的水压应与该处冷水水压基本相同,高层建筑热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与冷水系统相同。五、热水管道应设机械循环系统,一、二、三级旅馆建筑应连续供应热水,四、五、六级旅馆建筑宜定时供应热水。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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